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业务办理的通告
日期:2020-01-31 浏览

广大市民朋友:

近期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,江苏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。为了严格防控,避免人群聚集,防止交叉感染,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,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,确保业务办理和疫情防控“两不误”,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服务质量不打折、服务效能不降低,现通告如下:

1.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》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安排,全市人社服务窗口及12333人社服务热线于2020年2月3日(大年初十、星期一)起正常上班。

2.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特性,大厅现场空间相对密闭,人流量较大。根据“非必须、不窗口”原则,建议您通过网络、电话等“非接触式”“不见面方式”办理业务,尽量避免到实体大厅现场办理;非急办业务可延期办理(“不见面”业务办理指南》附后)。

3.如您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,请做好充分准备,合理安排出行计划,尽量减少在办事大厅排队等候时间;业务办理结束,请您尽快离开大厅。其他相关业务可就近到各乡镇人社所办理。

4.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事环境,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,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。请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主动配合测量体温,自觉按要求佩戴口罩,外来车辆不得入内;如不佩戴口罩,或伴有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者,将劝阻进入大厅办理业务。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我们坚信,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社会各届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!

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理解和支持!恭祝大家新春愉快、身体健康、万事如意!


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01月30日

附件:市人社局“不见面”业务办理指南